| 重磅:點擊鏈接下載 《企業(yè)重組和資本交易稅收實務研究總結 萬偉華◎編著 170萬字 解讀政策背后的“稅收邏輯”》 |
?
國家稅務總局四川省稅務局
四川省財政廳
關于在稻谷、肉制品、調味品加工等七個行業(yè)試點農產品增值稅進項稅額核定扣除辦法的公告
2019年第6號
根據《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在部分行業(yè)試行農產品增值稅進項稅額核定扣除辦法的通知》(財稅〔2012〕38號,以下簡稱《辦法》)、《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在部分行業(yè)試行農產品增值稅進項稅額核定扣除辦法有關問題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2年第35號)和《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擴大農產品增值稅進項稅額核定扣除試點行業(yè)范圍的通知》(財稅〔2013〕57號)有關規(guī)定,為了加快推進農產品增值稅進項稅額核定扣除工作,省稅務局、財政廳決定在我省稻谷、肉制品、食用菌、調味品、魔芋、皮蛋和動物皮毛(羽絨和豬鬃)加工等七個行業(yè)實行農產品進項稅額核定扣除辦法?,F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自2019年7月1日起,將從事稻谷、肉制品、食用菌、調味品、魔芋、皮蛋和動物皮毛(羽絨和豬鬃)加工的增值稅一般納稅人(以下稱“試點納稅人”)納入農產品增值稅進項稅額核定扣除試點范圍。其購進的農產品應按照本公告和《辦法》的規(guī)定計算抵扣增值稅進項稅額。
二、稻谷、魔芋、皮蛋加工行業(yè)按照投入產出法適用全省統(tǒng)一的核定扣除標準,食用菌、肉制品、調味品、動物皮毛(羽絨和豬鬃)加工業(yè)按照成本法核定農產品耗用率(詳見附件1)。
三、試點納稅人購進農產品以外的其他貨物、勞務、服務、無形資產和不動產,按照現行增值稅政策規(guī)定抵扣進項稅額。
四、試點納稅人購進農產品以委托加工方式生產上述產品的,應當按照本公告和《辦法》的規(guī)定計算抵扣增值稅進項稅額。
五、試點納稅人應自2019年7月1日起,將期初庫存農產品以及庫存半成品、產成品耗用的農產品增值稅進項稅額作轉出處理,并于實行農產品核定扣除辦法的首次納稅申報以前,向主管稅務機關報送《期初庫存農產品以及庫存半成品、產成品耗用的農產品增值稅進項稅額統(tǒng)計表》(詳見附件2)。
六、按照投入產出法適用全省統(tǒng)一扣除標準的試點納稅人,生產過程中采用混合農產品原材料進行生產的,應根據產品生產過程中耗用不同農產品的比例,計算當期產品銷售數量中所含不同農產品對應產品的銷售數量,再按照全省統(tǒng)一的扣除標準計算當期允許抵扣的農產品增值稅進項稅額。
七、試點納稅人以購進的農產品生產主產品的同時生產多種副產品的,以主產品銷售數量計算農產品耗用數量和允許抵扣的農產品增值稅進項稅額。
八、對適用成本法核定扣除的試點納稅人,主管稅務機關應在年度終了后次年1月31日前,根據試點納稅人本年度實際對當年已抵扣的農產品增值稅進項稅額進行納稅調整,重新核定當年的農產品耗用率,并作為下一年度的農產品耗用率,同時將核定的農產品耗用率上報省稅務局備查。
九、本公告自2019年7月1日起施行。
特此公告。
國家稅務總局四川省稅務局
四川省財政廳
2019年7月1日
政策解讀
關于《國家稅務總局四川省稅務局 四川省財政廳關于在稻谷、肉制品、調味品加工等七個行業(yè)試點農產品增值稅進項稅額核定扣除辦法的公告》的解讀
一、公告出臺的背景
為了加快推進農產品增值稅進項稅額核定扣除工作,促進我省農產品加工行業(yè)持續(xù)健康發(fā)展和轉型升級,根據《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在部分行業(yè)試行農產品增值稅進項稅額核定扣除辦法的通知》(財稅〔2012〕38號,以下簡稱《辦法》)、《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在部分行業(yè)試行農產品增值稅進項稅額核定扣除辦法有關問題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2年第35號)和《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擴大農產品增值稅進項稅額核定扣除試點行業(yè)范圍的通知》(財稅〔2013〕57號)有關規(guī)定制定本公告。
二、公告主要內容
(一)將從事稻谷、肉制品、食用菌、調味品、魔芋、皮蛋和動物皮毛(羽絨和豬鬃)加工的增值稅一般納稅人(以下稱“試點納稅人”)納入農產品增值稅進項稅額核定扣除試點范圍。其購進的農產品應按照本公告和《辦法》的規(guī)定計算抵扣增值稅進項稅額。
(二)稻谷、魔芋、皮蛋加工行業(yè)按照投入產出法適用全省統(tǒng)一的核定扣除標準,食用菌、肉制品、調味品、動物皮毛(羽絨和豬鬃)加工業(yè)按照成本法核定農產品耗用率(詳見附件1)。
(三)試點納稅人購進農產品以外的其他貨物、勞務、服務、無形資產和不動產,按照現行增值稅政策規(guī)定抵扣進項稅額。
(四)試點納稅人購進農產品以委托加工方式生產上述產品的,應當按照本公告和《辦法》的規(guī)定計算抵扣增值稅進項稅額。
(五)試點納稅人應自2019年7月1日起,將期初庫存農產品以及庫存半成品、產成品耗用的農產品增值稅進項稅額作轉出處理,并于實行農產品核定扣除辦法的首次納稅申報以前,向主管稅務機關報送《期初庫存農產品以及庫存半成品、產成品耗用的農產品增值稅進項稅額統(tǒng)計表》(詳見附件2)。
(六)按照投入產出法適用全省統(tǒng)一扣除標準的試點納稅人,生產過程中采用混合農產品原材料進行生產的,應根據產品生產過程中耗用不同農產品的比例,計算當期產品銷售數量中所含不同農產品對應產品的銷售數量,再按照全省統(tǒng)一的扣除標準計算當期允許抵扣的農產品增值稅進項稅額。
(七)試點納稅人以購進的農產品生產主產品的同時生產多種副產品的,以主產品銷售數量計算農產品耗用數量和允許抵扣的農產品增值稅進項稅額。
(八)對適用成本法核定扣除的試點納稅人,主管稅務機關應在年度終了后次年1月31日前,根據試點納稅人本年度實際對當年已抵扣的農產品增值稅進項稅額進行納稅調整,重新核定當年的農產品耗用率,并作為下一年度的農產品耗用率,同時將核定的農產品耗用率上報省稅務局備查。
三、施行時間
盡快在稻谷、肉制品、食用菌、調味品、魔芋、皮蛋和動物皮毛(羽絨和豬鬃)加工行業(yè)實行農產品增值稅進項稅額核定扣除試點,有利于遏制農產品收購發(fā)票虛開行為,加強增值稅征管,促進相關行業(yè)納稅人持續(xù)健康發(fā)展,本公告自2019年7月1日起施行。
本文內容僅供一般參考用,并非旨在成為可依賴的會計、稅務或其他專業(yè)意見。我們不能保證這些資料在日后仍然準確。任何人士不應在沒有詳細考慮相關的情況及獲取適當的專業(yè)意見下依據所載內容行事。本文所有提供的內容均不應被視為正式的審計、會計、稅務或其他建議,我們不對任何方因使用本文內容而導致的任何損失承擔責任。
本網站原創(chuàng)的文章未經許可,禁止進行轉載、摘編、復制及建立鏡像等任何使用。本網站所轉載的文章,僅供學術交流之目的,文章或資料的原文版權歸原作者或原版權人所有。文章如涉及版權問題,請聯系我們(13700683513、79151893@qq.com 請附上文章鏈接),我們會盡快刪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