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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稅務總局福州市稅務局關于實行“五稅合一”綜合申報的通告
來源:國家稅務總局福州市稅務局
尊敬的納稅人:
為推動“放管服”改革提質增效,優(yōu)化營商環(huán)境,進一步壓縮辦稅時間,持續(xù)提升納稅人、繳費人獲得感和滿意度,福建省電子稅務局自2020年10月1日起啟用“五稅合一”綜合申報功能,實現“一次填表、一次申報、一次繳款、一張憑證”。
一、辦理對象
需申報企業(yè)所得稅(預繳)、城鎮(zhèn)土地使用稅、房產稅、土地增值稅(預繳、尾盤銷售)、印花稅中一個或多個稅種的查賬征收納稅人(外省市總機構二級分支機構除外),可通過“綜合申報”模塊進行相關報表申報,實現五個稅種一個入口一次提交。
二、辦理方式
登錄福建省電子稅務局,點擊“我要辦稅”—“稅費申報及繳納”—“申報稅(費)清冊”—“其他申報”—“綜合申報”進行操作。
納稅人申報繳納企業(yè)所得稅(預繳)、城鎮(zhèn)土地使用稅、房產稅、土地增值稅(預繳、尾盤銷售)、印花稅中的一個或者多個稅種時,可以通過“綜合申報”功能填寫相應申報表,相關數據自動計算匯總,納稅人點擊“申報”按鈕一次性提交申報,系統(tǒng)自動顯示各稅種申報結果。
三、其他事項
以上涉及的稅費種單獨申報功能模塊仍然保留,納稅人也可以通過“我要辦稅”—“稅費申報及繳納”下功能模塊單獨申報。納稅人使用“綜合申報”的稅費種,涉及后續(xù)申報查詢、更正、作廢的,繼續(xù)通過電子稅務局申報查詢、申報更正、申報作廢等功能模塊辦理。
納稅人在電子稅務局辦理各類稅費業(yè)務時,如有操作類問題可撥打技術服務熱線4009912366;涉及政策業(yè)務問題,請撥打全省12366納稅服務熱線。
綜合申報相關操作視頻及手冊詳見“福州稅務服務平臺”—納稅人學堂—點播、文檔頁面。
國家稅務總局福州市稅務局
2020年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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